昆明安宁皮卡解禁 全面解除皮卡车通行限制
据“安宁交警”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年12月29日,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安宁市便利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调整通告(试行),详情如下:
安宁市便利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调整通告
(试行)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安宁市城市道路通行,经研究并报安宁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安宁市便利货车通行管理措施作以下调整:
(一)全面解除皮卡车通行限制。自2022年12月30日起,在全市实施货运交通组织调整的区域内取消皮卡车(多用途货车)通行限制,进一步优化皮卡车(多用途货车)使用环境。
(二)提高新能源货车通行便利程度。自2022年12月30日起,在全市实施货运交通组织调整的区域内取消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轻型及以下货运车辆通行限制。
(三)优先保障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行。自2022年12月30日起,轻型及以下载货汽车与原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以下载货汽车涉及运送民生应急保障物资(水、电、气、粮油、蔬菜等)的不受区域、路段和时段限制。
(四)放宽货车通行吨位及时长限制。自2022年12月30日起,除第三条规定的运送民生应急保障物资车辆外的轻型及以下载货汽车(以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类型为准)与原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以下载货汽车,允许每日22时00分-次日06时00分在圆山路(含)以西、钢云路(不含)以北、昆畹路(含)以南、龙川路(不含)以东中心城区道路通行;允许每日09时00分-16时00分、20时00分-06时00分在其它货运交通组织调整区域道路通行。
(五)持续强化其他车辆在禁限行区域、时段管理和服务。除上述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仍然按照《安宁市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调整公告(安公规〔2021〕1号)》执行。
(六)加强城市货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严查货车闯红灯、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货车肇事肇祸,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交通出行环境,进一步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满意度。
特此通告!
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